商会制度

一、总则

  江西省贵州商会是由贵州籍在赣经商、兴办实体的投资者及有关人士自愿成立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商会的组织结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职权为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商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宜;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商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责为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相关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商会设立监事会,监事职权为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以及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商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商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对商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异议等。


  此外,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为加强党的建设与商会发展同步推进的效果等需求,商会成立党支部,党支部的职责为宣传、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发展党员工作等。


  商会的负责人有:会长1名,执行会长1名,秘书长1名。会长职责为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等。执行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二、会员加入、退出机制

(一)商会会员加入程序商会新增会员实行准入制,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护商会章程、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贵州商人开办的企业或个人填写《江西省贵州商会入会申请书》,提交企业或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简历后,经理事会讨论决议通过,签署本管理制度《江西省贵州商会管理制度》并缴纳会费后,方能成为商会会员。


(二)会员及专职人员退出机制

1、会员退会,向轮值小组或秘书处书面提出申请后退会;理事及理事以上会员退会的,需提前30日向秘书处或轮值小组提出申请。

2、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会员,商会解除其会员身份,同时解除其在商会各级组织中的一切职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

(2)参加非法组织,拒不悔过的;

(3)因企业信誉差、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败坏人声誉的;

(4)拉山头、结帮派,对商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的;

(5)用造谣、污蔑等手段败坏商会声誉的;

(6)侵占、挪用商会财产资金的;

(7)醉酒闹事的。注:商会开年会或者以商会名义宴请接待等活动中,饮酒人员不得开车、不得醉酒、不得劝酒等,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责任,与商会无关。

(8)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3、商会各级组织成员,要热忱参与商会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商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各级组织成员,解除其一切商会职务:

(1)会长办公会、理事会的组成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参加会议的(不包括授权代理的);

(2)拒不执行商会各级组织决定的;

(3)拒不接受商会工作任务的;

(4)在商会各级组织会议后,散布与会议决定精神相对立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

(5)其他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4、商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要热爱商会,严格遵守商会的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专职工作人员予以解聘:

(1)不胜任本职工作要求的;

(2)因失职给商会造成较大政治、经济损失的;

(3)因不遵守纪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给商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贪污、挪用商会资金或侵占商会财务的;

(5)不服从领导指挥的;

(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7)泄露商会机密的;

(8)以商会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9)对商会团结起消极作用的;

(10)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5、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被除名后其在商会相应的职务、权利自行终止。

三、印信使用与管理的规定

为了强化商会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促进商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特对商会印章及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1、盖章实行会签制度:


      需要用章的部门或个人,填写《用章申请表》,审批人员需在《用章申请表》及需留存盖章的文件上签署意见,经审批同意后送印章管理人(商会法定代表人)处盖印。印章管理人员需将盖章文件(需留存原件)及《用章申请表》存档,并要求用章经办人在《公章使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公印要妥善保管,不准外带。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带时,必须报请会长同意后方可外带。


      2、盖章流程:


     (1)凡以商会名义印发的文件、材料均需经会长(或会长授权的执行会长、副会长)审核,加盖公章后下发或报送。


     (2)商会内部各部门办公用公章,由主管部门提出,会长(或会长授权的执行会长、副会长)审核。


     (3)个人使用公章,由个人提出申请,轮值会长及会长(或会长授权的执行会长、副会长)审核。


     (4)各部门对外联系工作需持商会介绍信时,应经部门领导及轮值会长审核。介绍信必须填明去向、人数、事由、时间等,严禁开空白介绍信。


      用公章或介绍信,必须书写端正。对于字句不通、文理不顺、材料失实、字迹模糊、无签字人及违反国家政府规定的文件或材料,印章管理人有权拒绝盖章。


四、六部一处的工作职责

六部一处在商会日常工作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要工作或重大商会等活动中相互协作、紧密配合。

(一)财务部

1、商会会费的收取与管理;

2、负责制定商会年度综合预算草案和专项会务活动预算;

3、严格按照《商会资金使用及财物管理制度》进行费用报销、审批;

4、负责商会物资采购;

5、商会财物管理;

6、工资福利发放;

7、负责对接相关主管部门对于财务审核等所有工作;

8、其他财务工作。


(二)会员部

1、负责发展新会员、管理会员;

2、协助组织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捐赠活动。

3、协助收取会费等工作;

4、制定会员的发展计划,定期向理事会汇报;

5、负责对会员的联系、考察。


(三)投资信息部

1、拓展协作关系,组织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商务、会务和联谊活动,增强商会凝聚力,建立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平台与渠道,促进企业的相互了解和合作,开拓投融资渠道,帮助会员企业开拓市场;

2、负责为各会员参加有关投资发展活动提供联系和咨询服务;

3、负责对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的专业培训;

4、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尽职调查,把调查结果向意向会员公示。

备注:信息部仅为会员提供投资信息,该项目投资收益、风险等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把控,投资产生收益商会不可收取介绍费等一切费用,意向投资人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等纠纷,也与商会无关。


(四)对外联络部

1、处理商会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商会同外界(政府等有关部门、其他商会等)的沟通工作。


(五)法律服务部

1、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商会各种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商会各种规章制度,提出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和修改建议;

3、应商会要求,就商会的重大法律权利主张,以商会法律顾问名义作声明或向相关方发律师函;

4、为商会会员及在江西的贵州籍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六)预研部

1、组织讨论各种有利于商会发展和更好服务的思想碰撞;

2、向商会的发展提供新思想、新思路。


(七)秘书处

1、负责协调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协调会员与政府、会员与其他社会组织、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系,反映会员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帮助会员排忧解难;

2、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维权服务,反映会员的困难、意见和要求,积极协助企业化解矛盾,调解纠纷。

3、组织会员参加工商联开展的各项活动,鼓励会员投身光彩事业,参与扶贫和社会各项公益事业,对会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事务性工作;

4、努力促进赣黔两地文化传播,介绍两地商贸产业成果,组织两地商务考察,加强两地经济合作,为两地企业家之间的合作牵线搭桥,谋求两地共同发展;

5、负责收发文件、员工档案等文档的管理,负责商会大事记载、开展活动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6、对外接待、会议组织等商会日常事务及后勤服务,对商会重要会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以及上级要求和领导指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

7、负责微信公众号及网站运营管理、微信群、钉钉群管理,负责商会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核稿工作,编辑内部交流刊物为会员提供信息资源;

8、负责协助轮值小组的工作以及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9、负责商会其他日常事务及后勤服务。


五、商会资金使用与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商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合理使用商会的资金,提高商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以供各部门参照执行。

(一)2020年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及收入

本商会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合法收入:

1、会费,会费收取标准如下:

会 长:70000 元/年;

执行 会 长:50000 元/年;

常务副会长:20000 元/年;

副 会 长:10000 元/年;

监 事 长:20000 元/年;

理 事:2000 元/年;

会 员:200 元/年;

会费标准将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而适当调整,调整须经商会理事会讨论并经到会理事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再经会员大会决议通过。

2、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捐赠。捐赠款项应独立核算,不可挪用慈善款项;

4、其他合法收入。


(二)会费管理

1、江西省贵州商会开设银行账户,作为商会收支的专用账户,

开 户 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南 昌 市 省 府 大 院 支 行 , 账 号 :1502206509300139751。商会账户实行分开管理原则,银行卡与密码分开、网上银行U盾或登录密码和付款密码分开,由执行会长和出纳分别管理。

2、商会会员交纳会费后,出纳核实后向会员开具财务收据。其他人员代收的会费应在24小时内转到商会账户。

(三)商会资金使用原则

1、商会经费主要用于商会活动和商会日常办公费用,以及按照本会章程开展的各项活动等支出。严禁个人和企业将商会会费以任何形式占有或挪用。

2、商会经费的使用一定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规范。与企业相关的接待沟通,原则上由相关企业承担接待费。

3、商会资产为会员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团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商会理事会的日常检查、监督、审计。

(四)费用预算

1、正常办公费用:每年做出一次预算。包括日常办公费、商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接待费等(秘书处递交预算、决策层审批、财务部严控)。

2、活动专项费用:每年做出一次计划并分别做出专项预算。包括各种会议、讲座、经验交流会等的会务费、接待费及其它各种活动费用等。

3、重大开支(5000 元以上)费用:须事先编制预算。包括固定资产购置的耐用品、非计划性的大型活动(组团业务考察等)、社会捐资和赞助等较大支出。

4、以上预算须提交理事会会议讨论决议。

(五)经费使用范围

1、固定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职人员工资、房租、物业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法律顾问费等开支;

2、日常性开支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印费、购置办公用品、书报费、电话费、快递费等开支;

3、其他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接待费、购置礼品、慈善、举办年会等开支。

(六)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1、固定性费用:由秘书处填写《付款申请单》→秘书长审核→执行会长审核→财务部长批准。

2、日常性开支:1000元以内的,由财务部填写《付款申请单》→财务部长审核→秘书长审核→执行会长批准。1000元以上的,由财务部填写《付款申请单》→财务部长审核→秘书长审核→会长批准。

3、其他开支:由会长办公会或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后,由经办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秘书长审核→执行会长审核→会长批准→财务部长审核。

(七)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1、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销,不得跨月份报销。

2、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人员必须就其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3、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并在正式票据上注明用途。必须凭合法的票据入帐,凡与本会成本、费用、资产有关的支出,均应索取合法票据。

4、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财会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5、开支后的每一笔报销单据,其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应在报销单据上签字,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应拒绝做帐,出纳应拒绝付款。

(八)财务人员的职责

1、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认真细致,及时准确,帐目要做到一笔一结,一月一报,年终做出财务报表。

2、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据。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不得遗失。

3、会计应确保帐目的真实性。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记载欠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商会配备会计和出纳各一名,分工负责。会计负责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出纳负责登记会费等各种收入和其他款项的收缴,经费支出,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检查票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5、出纳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为确保现金的安全,备用金不超过 3000 元。

(九)财务公开和监督

1、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

2、每月报表必须在次月 10 日前发送理事群予以公布;

3、所有商会副会长以上人员有监督权和查账的权利,如果对月报表有任何异议可申请查账;

4、每年度商会的年终财务报告应报理事大会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

六、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商会的文件收、发与外来文件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文件包括商会收到和发出的红头文件及函、商会内部会议记要,会员大会记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商会章程及年度工作报告、调查报告、统计报告、重要事件备忘录、商会预算执行方案、草案、预算决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

2、商会的文件收发归口管理单位为秘书处,并指定专人管理;

3、对外发出或收到外部的各类文件均要进行文件收发登记,并将信息记录到《文件收发登记表》中,按要求记清发文单位,文件号、时间、收文单位、时间、文件内容摘要等内容,字迹要清楚,具有文件的可追溯性;

七、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商会会员信息的可追溯性,真实性、可靠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商会的档案由秘书处管理,要指定专员负责,档案资料按规范化分门别类进行建档;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档案,按照规定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复印、外借档案服务,未按照规定程序为他人查询、复印、外借档案等,造成的损失由档案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2、会员或会员单位需要查询会员档案的,须出具书面申请报请会员部长、轮值会长同意方可查询;查询会员档案外的其他档案报秘书长同意。

3、会员或会员单位需要复印档案资料,须出具书面申请,申请注明使用时间、是由及相关事项。经秘书长、轮值会长同意后,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并注明用途后加盖商会印章。

4、会员或会员单位需要借用除会员档案外等其他档案资料,须出具书面申请,申请注明使用时间、是由及相关事项。经轮值会长、会长(或会长授权的执行会长、副会长)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外借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妥善保管材料,如遗失档案,应及时向秘书处报告。所造成的损失由借用人承担。

八、会长轮值制度

1、商会实行会长轮值制度,让商会所有会员参与商会管理,增加会员的参与感和归属感。轮值工作,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义务。轮值期间,有权力调配商会资源,但也有义务将轮值期间的每一项计划工作落实完成好。若轮值会长有不当行为,为商会或会员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利后果,会长和执行会长可以执行两票否决制,立即撤销其轮值工作,并对行为依据商会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进行最终处理。

2、会长轮值期间工作任务:

(1)制定轮值期间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完成轮值任务;

(2)会员单位走访、组织商会做慈善等公益活动系轮值必做工作;

(3)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

(4)轮值工作结束时,要与下一轮轮值小组进行无缝隙工作交接,确保商会工作的连贯性。

九、网络安全文明维护

(一)公众号及网站运营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商会的宣传和推广及更好地为会员做好服务工作,商会开发了公众号和网站的建设与运营工作。为树立商会良好形象,规范运作,特规定以下制度:

1、秘书长和轮值小组负责公众号发布内容的编审工作;

2、发布内容若有政治敏感性的,秘书处应严格审核公众号发布内容;

3、积极鼓励会员投稿,会员投稿的将稿件发给秘书处,经审核通过后在公众号中发布;

4、公众号推送的文章要以党建、公益、新闻等积极向上的内容为主,以会员企业、产品宣传为辅;文章推送前要反复核对,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推送文章内容不得涉及危害国家安全、黄色、暴力等非法内容。


(二)微信群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服务会员,为会员交流和沟通提供便利,商会建立了会员微信群,为规范会员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为便于管理,微信会员群实行实名制;

2、严禁在群里发广告,会员若有产品销售,需投稿到秘书处,由秘书处审核后将稿件推送到公众号或发到会员群。

秘书处在群里发布会员销售产品信息(有产品介绍、联系方式等),原则上只发一次,绝对不能超过2次。有意向购买的会员直接与销售会员联系,不可在会员群接龙购买,双方交易的信息不用告知商会,双方的纠纷也与商会无关。

3、严禁使用低俗、恶意侮辱、诋毁他人的语言、图片及视频等;

4、严禁发布涉及宗教、迷信、谣言、黄色、暴力、犯罪等内容,不得发表与政治有关的恶搞类图片及言论;

5、严禁利用微信群拉帮结派,制造群体事件或挑起群体争端;

6、严禁在会员群争论、争吵,甚至进行人身攻击。有争议的各方将事由告知轮值小组或秘书处,由轮值小组或秘书处协调解决;

7、会员对于秘书处、轮值小组、理事会等作出的决议或言论有异议的,与该部门沟通,不能在会员群里公开批评。沟通得不到解决的,可以直接向会长、执行会长、监事长报告;

8、不得发表影响商会形象和影响商会团结的不当言论;

9、理事会会员群,对于需要表决的事项,实行表决回避制度,即与表决有利害关系的理事会成员没有表决权。

10、理事会会员群对于需要微信群表决的事项只能由秘书处经轮值会长、会长(或会长授权的执行会长、副会长)同意后发布。发布至表决结果统计时间为36小时,秘书处发文只能为2次,第二次发文时间距第一次发文时间为24小时。会员投票时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未投票的视为不同意,投票期间不可私下联系要求理事会会员投票。36小时后直接公布表决结果。


江西省贵州商会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江西省浙江商会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工业高新大道博涵服装创意园5栋3楼,商会秘书处:18007094455 谭 伟、16679096928胡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