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13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江西省交易团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1-11-01 14:45来源:江西省商务厅网站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13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13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1届广交会拟于2022年4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与规模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 二、展出内容板块 按现有十六大类商品开展展位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具体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1。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时间:10月25日--11月15日。一般性展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时间:10月25日--11月25日。请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段内申请对应的展位类型,逾期不予补报。 四、展位申请程序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 (一)品牌展位 第131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需在线上展及线下展同步参展,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130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31届品牌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商务厅;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省商务厅。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 省商务厅欢迎有品牌战略需要的江西外贸企业积极申请品牌展位。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省商务厅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二)一般性展位 有意参加第131届广交会线上展或线下展的企业均可申请。请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2),请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省商务厅要求提交的材料(详见第八点:有关要求)一并报送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31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企业需在线上展及线下展同步参展,仅对大会收回和企业自愿申请退回的展位进行调整安排。 第130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线下展参展企业,以及按疫情防控要求未参加第130届广交会线下展的宠物用品展区企业,请按原展区展品分类与展位数量确认第131届参展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商务厅,无需再交其他材料,如确认减少展位数或逾期未确认的,视同退回相应展位。 其他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资格的企业,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专区)展位申请(路径同上),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并将国内销售额证明与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一并报所属交易团审核。除国内销售额证明和参展申请表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 五、展位分配办法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西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和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赣商务贸发字〔2018〕149号)精神,对新申请展位企业进行量化评分。请新申请展位企业根据量化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的国际通行认证、品牌、专利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 1.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详见附件3第四点。 2.其他展区: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五)第131届广交会参展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七、特别敬告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省商务厅通知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申请展位相关事宜请联系省商务厅;企业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办理。广交会出口展未委托除省商务厅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八、有关要求 (一)为规范广交会江西省交易团参展秩序,更好地为参展企业服务,省厅从第123届广交会开始建立了广交会江西省交易团参展企业群,关于广交会江西省交易团有关工作、通知、政策发布、问题咨询等事项将通过微信群进行发送。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广交会工作业务的同志和各参展企业代表加群(目前群成员较多,只能通过邀请加入),入群后请按“单位名称(简称)+姓名+职务”的格式修改昵称。 (二)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办事,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第125届广交会起,企业无需邮寄或现场提交参展申请表等书面资料,只需按照广交会参展要求将参展申请表、备案登记表以及相应的国际通行认证、品牌、专利等方面的佐证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报所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电子邮箱(附件4)。 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格式提供:1、文件夹以企业作为分类。一个企业建立一个文件夹,并以企业名称命名文件夹。2、文件夹内的文件以材料类别作为分类。例如参展申请表、备案登记表、品牌、专利、认证等,每一个材料类别建立一个文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文件。3、每个文件夹内预留申请展位负责人电话,以便联系沟通。 提醒:电子版材料是新申请展位企业并进行量化评分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照上述格式要求分门别类整理报送。 (三)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向辖区内外贸企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企业申请参展。要指导企业认真准备电子版申报材料,并对企业参展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重点推荐企业务必严格把关,切实将有实际参展需求的优质企业和出口潜力大的企业推荐参展。 (四)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1年12月3日前收集辖区内申请参展企业的电子版材料,制作成文件压缩包,以设区市、赣江新区名称命名(如:**市参展企业申请资料),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后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联系人:刘聃琼 电话:0791-86246211 传真:0791-86225234 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原省政府大楼)440室 邮编:330046 附件: 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https://www.cantonfair.org.cn/news/article/5ef18167e1f63763c7445470 2.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https://www.cantonfair.org.cn/news/article/5f6011ede7317d1e762c7912 4.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电子邮箱 江西省商务厅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3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一、展位使用条件 (一)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1.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2.展品属于展区规定的展品范围(详见通告正文附件1); 3.广交会统计口径下2020年度出口额达75万美元(含),或2020年度国内销售额达500万元人民币(含)。其中,出口额核定依据为海关统计,国内销售额核定依据为经交易团审核盖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 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3.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的展品。 4.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展品。 5.在商务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1.商务部及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等部门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无处罚期限的,从处罚之日起连续六届禁止参展。 3.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涉嫌重大展品质量与贸易纠纷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等违反大会相关规定,并处于被取消参展资格处罚期限内的企业。 4.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对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二、参展申请材料清单 (一)经盖章确认的参展申请表(线下提交); (二)企业营业执照(线上提交); (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线上提交); (四)企业海关编码对应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如需使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海关编码的,需提交相关股权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文件(线上提交); (五)2020年国内销售额证明,即经交易团审核盖章的2020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线下提交); (六)符合申请展区展品范围的产品介绍、图片,以及相关发明专利、境外商标、行业认证及境外专业展参展相关证明等(线上提交)。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下设展品专区,并对不同专区设置不同的展位安排标准,请务必如实谨慎填报,具体为: 新能源展区:太阳能光伏产品、太阳能光热产品、风能及其他新能源产品; 宠物用品展区:宠物用品、宠物食品。 (二)根据海关编码统计的出口额,是展位安排的重要参考标准。请按操作指引对企业海关编码进行确认,允许使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海关编码,但须同时提供相关股权关系证明,且该子公司不得再申请该展区展位。 四、退展位约束机制 (一)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安排经公示后确定公布之日起,至对应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的前一天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 (二)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之日起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附件4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电子邮箱 南昌市:78226850@qq.com 景德镇市:abcd0168@126.com 萍乡市:574590038@qq.com 九江市:jjtrade@126.com 新余市:wenjing0217@163.com 鹰潭市:hanlufeng773@163.com 赣州市:maoguanke2008@163.com 宜春市:waimaofj@126.com 上饶市:srwmk220@163.com 吉安市:mgk2005@163.com 抚州市:fzwaimao@sina.com 赣江新区:231406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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