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院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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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6-29 16:47来源:江西省工商联网站

 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院选调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院是江西省工商联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民营经济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和调研,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分析,营商环境研究和评估,民营经济领域统战理论研究,民营经济智库建设等职责。

  二、选调范围

  全省机关(含参公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有关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1人)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济学(02)、管理学(12)专业(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学科专业代码);

  3.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年限在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

  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研究院所或高校工作。

  (二)科级及以下管理岗(1人)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经济学(02)、管理学(12)、统计学(0714、020208)、新闻学(050301)专业(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学科专业代码);

  3.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年限在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推荐。采取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方式。推荐应准备以下材料:被推荐人个人简历、自传、近三年工作述职报告及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主要应包含被推荐人个人现实表现,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荣誉、廉洁自律及主要不足等有关情况。个人推荐的,推荐人应在推荐材料上签署姓名和职务;单位推荐的,推荐单位应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时间为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7月8日。有关材料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至省工商联人事处。地址:南昌市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6栋505室。联系人:郭玮 0791-88913486   15070979922。

  2.资格审查。省工商联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有影响选调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5.考察。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省工商联网站予以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影响调动的有关反映的,办理调动手续。



                              江西省工商联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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